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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能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短剧运营许可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4-07-0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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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什么呢?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专门针对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的一个资质。主要监管范围是:线下拍摄短片、短剧、专题专栏或线上录制视频。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公司、合伙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不能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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