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的摄制、发行资质办理,代办电视剧发行许可
更新时间:2024-11-1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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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视剧的摄制、发行均需要具有相应资质方可进行。
01
关于电视剧摄制的资质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第13条规定: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2 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 180 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 2 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从事电视剧制作经营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02
关于电视剧发行的资质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第二十四条 发行、播放电视剧、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相应的发行许可。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播放电视剧应当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拍电影、电视剧所需要的资质较多,主要包括电影剧本梗概或电影剧本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或批准文件、《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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