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代办公司一个月完成办理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凡是涉及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均需通过相关文化单位的审核,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满足条件: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已办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演员名单;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全体演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演出节目单及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清;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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