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文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网文证”,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合法准入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共涉及六大类型: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
二、聊天对话直播是否要办理“网文证”吗?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聊天对话直播并不属于需要办理网文证的范围。聊天对话直播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种信息交流和社交活动,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网络文化经营活动。所以,不需要办理网文证。
参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通知:电商类、金融类、教育类美食类、体育类、、医疗类、培训类、旅游类、聊天类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虽然聊天对话直播不需要办理网文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行。在进行聊天对话直播时,仍需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行为规范,不得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不得扰乱网络秩序。
二、直播中涉及“网络表演”需要办理“网文证”!
“网络表演”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在线表演,然后通过PC端、app软件为载体,进行实时传播或者是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表演”是以现场进行的直播表演,并不是以录播形式下进行的。
三、如何办理“网文证”呢?
1、确定业务范围:明确企业所从事的网络文化活动类型,如音乐、游戏、动漫、艺术品等。
2、注册公司: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
3、准备申请材料:根据业务范围,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业务发展计划等。
4、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江苏省文化厅或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5、审核与批准: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如符合要求,将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